1.音乐学、音乐表演:
专业成绩由复试的专长成绩(80%)、乐理(10%)、视唱练耳(10%)组成。在划定的基本音乐理论成绩的最低资格线上,按专业成绩并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。2013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合格证发放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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